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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3-07-26   本文来源: 本网

关于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深入开展专题讨论的

通      知

 广委主题教育办发〔2013〕14号

各县区、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讨论是抓好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任务和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深化学习、解决问题、统一思想、推进工作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紧扣活动主题,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讨论活动,坚决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假大空、走过场、流于形式等现象的出现,确保专题讨论广泛开展、人人受教、富有成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细化讨论专题

要紧紧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和“实现中国梦推进广元实践”具体要求,突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分层分类确定讨论专题和讨论形式,做到主题鲜明、贴紧实际、触动思想、导向行为,汇聚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的强大合力。

1.公共专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都要围绕“中国梦小康梦怎么看”、“追赶跨越发展怎么办”、“社会和谐稳定怎么建”、“感恩奋进怎么干”、“共建文明城怎么做”等公共专题开展讨论,查摆解决在“坚定共同理想”、“增强追赶跨越能力”、“优化发展环境”、“昂扬精神斗志”、“树立文明新风”等方面存在的思想问题实际问题,明确方向要求和改进措施。

2.分层专题。在把握公共专题内容要求基础上,要分层次确定具体讨论专题。领导干部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纪律”、“奋力追赶跨越”、“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等开展讨论,着力解决信仰信念缺失、政治意识不强、进取精神不够、宗旨观念淡化、不善抓不敢管等问题;普通党员干部重点围绕“坚定三个自信”、“密切联系群众”、“养成务实落实作风”、“立足岗位创一流”等开展讨论,着力解决先进性意识不强、服务群众用情不真、工作水平质量不高、维护稳定与己无关等问题;普通职工群众重点围绕“实现中国梦人人参与”、“实现跨越发展人人出力”、“维护社会稳定个个有责”、“共建文明城人人自觉”等开展讨论,着力解决爱党爱国爱广元意识不强、加快发展信心不足、道德法纪意识淡薄、自爱自强精神不够、不文明行为习惯等问题。

3.特色专题。按照公共专题和分层专题要求,把握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系统、不同类型党员干部群众特点,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和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思想工作行为实际,“量身定做”讨论专题,充分体现差异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形成讨论成果

着眼实现市委提出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达到的四个具体目标,努力实现三大讨论成果。

1.明确努力方向。通过讨论,进一步深化对实现中国梦、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部署的认识和把握,每个基层单位及县区、行业系统、市级各部门要着重围绕实现追赶跨越、确保和谐稳定、促进文明建设等,进一步明确完善思想理念、精神状态、具体目标要求等,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普通职工群众要分别着重围绕争做好公仆、好党员、好公民,进一步明确在思想、工作、日常言行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2.明确存在问题。通过讨论,每个基层单位及县区、行业系统、市级各部门要着重搞清楚与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不相符、定位不准、思路不清等问题,以及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普通职工群众要分别搞清楚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

3.明确整改措施。结合查摆出来的问题,对标努力方向要求,每个基层单位及县区、行业系统、市级各部门要找准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加快发展的着力点,刚性推进措施,奋力开创经济社会建设的新局面;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普通职工群众要坚定共同理想追求、自觉遵纪守法、立足岗位争先进、凝心聚力奔小康。

各级各部门单位各行业系统要认真梳理、逐级上报讨论成果。对各层级单位讨论中反映出来的带普遍性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问题要解释清楚;涉及对上级单位的建议意见,上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

三、需要注意把握的两个问题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各行业系统要周密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尤其要注意结合各层级实际确定具体专题、具体形式,使专题讨论真正开展起来、效果体现出来。

2.加强宣讲引导。要把学习宣讲同专题讨论紧密结合起来。各类宣讲团队队员和基层单位学习辅导员要参与基层单位的讨论,尤其要注意根据讨论中发现的和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搞好针对性宣讲、及时释疑解惑,确保讨论方向正确、导向鲜明。

各县区委、各行业系统开展专题讨论的情况,请于6月15日前上报市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母剑勇,联系电话:3269150

附件:各行业领域基层单位学习讨论具体要求

中共广元市委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

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附件:各行业领域基层单位学习讨论具体要求

一、乡镇、村

1.范围对象

全市乡镇机关和行政村的党员干部群众,以及外出流动党员和进城务工农民等。

2.责任主体

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是组织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讨论的责任主体,群团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民专合组织积极配合。

3.方式方法

一是编发实用读本,搞好个人自学。结合农村党员群众特点,编写一批“口袋读本”、“简明读本”、“乡土学习卡”等辅导资料。二是开好系列会议,搞好集中讨论。通过召开党委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群众院坝会和各方代表座谈会“五个会议”集中讨论。三是运用信息技术、搞好网络教学。利用党员电化教育等平台播放宣传视频资料,采取“党员e家”、微博、微信、QQ群、手机报等网络形式拓宽讨论平台。四是组织志愿队伍,搞好帮扶送学。成立志愿宣传小分队,对移民库区、边远村组、老弱病残和行动不便的党员群众送学上门,对文化水平不高的党员群众联系辅导。五是发动骨干力量,搞好群众讲学。组织编写“顺口溜”、“三句半”、“唱山歌”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六是注重对比教育,搞好现场观学。组织乡镇、村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到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建设现场、现代农业园区、生态小康新村建设示范点及党性教育基地实地参观。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中国梦、怎么看,小康梦、怎么干”、“中国梦与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讨论。二是开展“追赶跨越我该怎么做”、“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我(们)该怎么做”讨论。三是开展“和谐稳定怎么建”、“政府依法行政与公民依法行事”讨论。四是开展“如何争做文明广元人”讨论。

二、街道、社区

1.范围对象

全市街道机关和社区“两委”干部,社区居民群众和自由职业者,辖区内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小微“两新”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进城务工农民等流动人员。

    2.责任主体

    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牵头,各级行政组织、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配合,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组织开展讨论。

    3.方式方法

一是对街道机关和社区“两委”干部、社区党员群众采取领导报告、专家讲座、集中辅导、专题宣讲、实地参观、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抓好学习讨论,重点开好党组织委员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和群众大会“四个会议”。二是对辖区“两新”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群体,街道、社区会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通过宣讲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学习讨论。三是对辖区流动人员,会同公安民警、用人单位、物管公司及小区院落门卫等力量,通过开办“社区夜校”、举办同乡会、编发手机短信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讨论。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实现中国梦、坚定跟党走”讨论。二是开展“我为社区建设献计策”讨论。三是开展“维护稳定、人人有责”讨论。四是开展“自立自强、共建共享,建设美好家园”讨论。五是开展“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美丽广元城”、“讲文明、树新风”讨论。

三、机关单位

1.范围对象

市、县区直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领导干部、普通党员、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等。

    2.责任主体

    市、县区直机关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指导市、县区直机关单位讨论。各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本单位讨论。

3.方式方法

    一是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开展讨论,每个基层党支部要列出具体的讨论安排。二是各级机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参与本单位或下属部门讨论活动不少于2次。三是组织召开本单位的先进典型专题报告会,原则上不少于1次。四是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多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参与学习讨论。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中国梦、事业梦”讨论。二是开展“服务大局、改进作风”和“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我该怎么做”讨论。三是开展“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学习讨论。四是开展“感恩奋进、人人自强”讨论。五是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讨论。

四、高等院校

1.范围对象

在广各类高等院校的学生、教师、科研人员、行政与后勤管理人员和离退休教职工。

2.责任主体

    市教育局党组协助省教育工委对市内高等院校开展学习讨论进行具体指导。各高校党委、院(系)党总支、年级(教研组)党支部分级负责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各级行政组织、群团组织和科研机构配合。

    3.方式方法

一是院校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开展专题讨论,推动“中国梦”和“三个专题教育”进班级、进课堂、进公寓。二是邀请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到学校为师生作1次事迹报告。三是教职员工依托专题研讨会、座谈交流会、教研活动等形式开展讨论。四是广大学生依托课堂教学、专家讲座、主题班会、主题演讲、党团组织生活、学生论坛、社团活动等形式开展讨论。五是充分运用校园BBS、手机报、QQ群、微博、微信等媒介,以及微征文、微故事、微话题等方式,灵活组织师生员工广泛参与讨论。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中国梦、我的梦”讨论。二是开展“我为地方发展献良策、我为学校发展作贡献”讨论。三是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讨论。四是开展“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美丽广元城”、“树文明新风、创美丽校园”讨论。

五、中小学校

1.范围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和教职工。

2.责任主体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所属中小学校的讨论,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协助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和行政组织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讨论。

3.方式方法

    一是结合学生实际,采取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形式,结合课堂教学广泛组织教师学生开展讨论。二是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本行业系统开展1次专题辅导。三是学校书记(校长)在学校主持召开2次以上专题讨论。四是教职工党支部或教研组组织教师开展2次以上专题讨论。五是班主任主持1次以上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讨论。六是以班级为单位召开1次学生家长会,组织家长与学生开展互动讨论。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汇集我的梦、实现中国梦”讨论。二是开展“学校发展、人人成才”讨论。三是开展“树文明新风、创美丽校园”讨论。四是开展“感恩自奋强、铸就成才梦”讨论。

六、医药卫生系统

1.范围对象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从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2.责任主体

    各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讨论,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协助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和行政组织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讨论。

    3.方式方法

    一是通过召开党委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方式集中开展讨论,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分层次、分专题开展小组讨论。二是开办“领导干部讲堂”、“专家讲堂”、“党员模范讲堂”、“职工讲堂”等,组织干部、党员、职工互动学习交流。三是卫生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在本单位、基层联系点分别作1次学习辅导报告、组织开展1次专题讨论。四是通过座谈会、电视讲座、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多形式开展讨论。五是在“七一”前夕,组织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开展以“健康梦”托起“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活动,增强学习讨论的针对性实效性。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中国梦、健康梦”讨论。二是开展“健康广元、美丽广元”讨论。三是开展“医德医风、改进服务”讨论。

七、国有企业

1.范围对象

    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党组织关系的中央、省、外地在广国有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的从业人员,市国资委机关干部职工。

2.责任主体

    各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市国资委机关党委分别负责组织各单位人员讨论。

3.方式方法

    一是以车间、班线、工作组、科室、工地为单位,采取全员覆盖的动员、辅导、谈心、送学等方式,广泛开展讨论活动。二是企业党委(总支、支部)在确定普遍性的辅导、谈心、送学内容基础上,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特性确定有针对性的内容,推进讨论活动进车间、到班组、上工地。三是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带头参加1次以上学习讨论,其他班子成员到分管联系部门参加1次以上学习讨论,企业机关干部职工开展2次以上学习讨论。四是企业高管、中层干部深入基层部门任辅导员,辅导员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适时组织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开展讨论。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国企人的梦”讨论。二是开展“我为企业跨越发展做什么”讨论。三是开展“我是广元人,我为美丽家乡做贡献”讨论。四是开展“回顾我们奋斗的昨天、展望美好的今天和明天”讨论。五是开展“我为社会、企业做什么”讨论。

八、非公有制企业

1.范围对象

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指法人企业)党组织、业主(出资人)、党员及职工群众。

    2.责任主体

    各级“两新”组织工委、统战部(工商联)牵头负责非公有制企业讨论的指导。各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商会、开发区(园区)配合,抓好所属(辖)范围内非公有制企业的讨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或管理层(未建党组织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职工讨论。

    3.方式方法

    一是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灵活”的方式,通过电视讲座、演讲比赛、建言献策、劳动竞赛等开展讨论。二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企业业主,以县区为单位开展1次以上集中讨论活动。三是对从业职工,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以企业为单位集中或单独组织1次讨论,规模较大企业也可分厂区、车间或班组进行。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民营企业与中国梦”专题讨论。二是开展“实现追赶跨越、企业怎么办”讨论。三是开展“和谐稳定、企业有责”讨论。四是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讨论。五是开展“文明建设、人人有责”讨论。

九、个体私营企业

1.范围对象

全市各级个私协会系统会员。

    2.责任主体

    各县区协会、直属分会负责牵头组织,本级协会理事具体负责组织讨论,各分会负责牵头组织辖区会员开展讨论,并配合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讨论活动。

3.方式方法

    一是通过发出一封公开信,赠送一批宣传手册和学习资料,发放一系列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表“三个一”形式开展讨论。二是各级协会至少组织召开1次座谈会、1次报告会。三是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通”原则,集中组织宣传、学习、讨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专题宣传。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中国梦、创业梦”讨论。二是开展“勤劳创业、诚信经营”讨论。三是开展“和谐稳定、人人有责”讨论。四是开展“饮水思源、致富感恩”讨论。

十、社会组织

1.范围对象

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从业人员或会员。

    2.责任主体

    市社会组织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指导,业务主管单位具体负责主题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社会组织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3.方式方法

    一是采取演讲比赛、坝坝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等形式,推动讨论活动开展。二是围绕问题开展讨论。围绕“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该怎么做”、“依法行政与公民依法行事”、“如何争做文明广元人”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讨论交流。三是通过谈心谈话、思想动态跟踪、思想分析、心理疏导等途径,跟进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全面参与讨论。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我与中国梦”理想信念专题讨论。二是开展“提升自我、服务发展”内强素质专题讨论。三是开展“诚信自律、身体力行”社会责任专题讨论。四是开展“感恩祖国、奉献社会”饮水思源专题讨论。五是开展“文明市民、和谐家园”道德风尚专题讨论。

十一、律师行业

1.范围对象

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事务所其他工作人员。

    2.责任主体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县区司法局牵头,负责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开展讨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组织本所执业律师、实习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开展讨论。

3.方式方法

    一是律师事务所及党支部开展1次专题讨论,通过分组讨论、听取法学专家专题讲座、撰写1篇主题教育学习体会等形式,确保每名律师至少参加1次专题讨论。二是以“中国梦、法治梦”为主线,制定本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律师个人发展规划。三是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律师到顾问单位上1堂专题法制课、到签订的法律顾问村(社区)开展1次主题法制宣传、参加1次“法制大讲堂”活动。四是开展广元司法行政精神大讨论、举行“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演讲比赛、开展“中国梦、法治梦、司法情”书法绘画摄影创作活动。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中国梦、法治梦”讨论。二是开展“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美丽广元城”讨论。三是开展“弘场正气、维护稳定”讨论。四是开展“感恩奋进、共创和谐”讨论。

十二、工会系统

1.范围对象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所属的职工群众。

    2.责任主体

    各级工会组织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学习讨论。

    3.方式方法

    一是采取谈体会、集中宣讲、个别辅导等方式,广泛开展讨论。二是市、县区工会组织在本地本单位作学习辅导报告,深入基层单位和联系点作宣讲报告,引导开展讨论。三是组织产业、集团(公司)基层工会组织以“厂区夜话”、职工夜校等方式开展讨论交流。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用劳动托起中国梦”讨论。二是开展促进又好又快跨越发展讨论。三是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讨论。四是开展感恩自强、创先争优讨论。五是开展“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美丽广元城”和“讲文明、树新风”讨论。

十三、共青团系统

1.范围对象

全市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

    2.责任主体

各级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学习讨论。

 3.方式方法

一是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采取辅导宣讲、网络互动、微博沟通、QQ群交流等形式开展讨论。二是每个团(队)组织至少开展2次团(队)日活动。三是通过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歌咏比赛、写心得体会、体验发展变化等活动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讨论。四是县区、乡镇团组织负责人在本系统至少开展1次宣讲辅导,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不少于1次,组织青年创业典型、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青年劳模等先进人物作事迹报告不少于1次。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实现中国梦、青年勇当先”讨论。二是开展“美丽广元、青春建功”讨论。三是开展“幸福家园、青春促和谐”讨论。四是开展“感恩奋进、青年当自强”讨论。五是开展“倡树新风、青春奉献”讨论。

十四、妇联系统

1.范围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女干部、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农村妇女、街道(社区)妇女等。

2.责任主体

    各级妇女组织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学习讨论。

3.方式方法

    一是采取谈体会、集中宣讲、个别辅导等方式,广泛开展讨论。二是市、县区妇联、机关妇委会在本地本单位作学习辅导报告,深入基层单位和联系点作宣讲报告,引导开展讨论。三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女组织到居民集中地以召开坝坝会、入户宣传等方式进行1次以上的讨论交流。四是在基层妇女群众中以谈体会、谈感想等方式,开展1次以上的讨论。

4.讨论内容

一是开展“实现中国梦、共圆巾帼梦”讨论。二是开展“践行小康梦”讨论。三是开展“共筑平安梦”讨论。四是开展“广元女儿美”讨论。

区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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